虹口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食品安全整顿
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的通知》(沪质技监食〔2009〕139号)的要求,将在本辖区内开展为期2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落实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快速反应和工作协调机制,努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的机制性、制度性问题,切实加强监管保障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二、工作范围
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小作坊形式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高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
四、工作组织及工作制度
(一)工作组织。本局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监管局长担任副组长,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标准计量科科长、行政执法科科长和办公室主任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为主任,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为副主任。
(二)工作制度。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本局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好由本局负责的整顿工作,协调配合好相关部门之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积极争取区政府和市局的政策、经费、人员编制等方面的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推进协调各项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能负责相关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重大问题上报和工作信息报送及发布。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将用2年左右时间,分3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5月30日前)
1、主要内容:
(1)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本局对自身食品监管和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2、具体措施:
(1)召开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参加的食品安全整顿动员大会,宣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整顿目的、范围和要求,部署相关工作。督促企业对自身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
(2)本局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监管和执法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查找和整改,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和执法体系机制。
(二)检查整治阶段(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0日)
1、主要内容:
(1)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放在“小作坊”和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
(2)严厉打击制售劣质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2、具体措施:
(1)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企业建立及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原辅包材料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备案、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生产关键点控制、产品出厂检验、问题食品的处理及召回、相关记录台帐等情况。结合日常巡查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指导企业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扶优扶强,帮困帮小,全面促进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2)查处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和个人,对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情况予以曝光,并且建立“黑名单”。
(三)完善巩固阶段(2010年6月1日-10月30日前)
1、主要内容:
(1)促使食品生产企业自律显著加强,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
(2)提高食品监管和执法工作的有效性。
2、具体措施:
(1)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自律,建立健全并且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积极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
(2)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保证能力,促进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3)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力度,严格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发现屡犯现象,依法从重处理。
六、工作信息报送
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整顿氛围。
(一)及时向区政府、市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借助各种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关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二)按照市局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各阶段工作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